为进一步优化营商情况,激起市场主体倒退活气,为企业提供加倍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研讨决议,国度药品监视治理局自2024年5月1日起,对国度药品尺度公布件、药品注册申请终止关照书、对照药品一次性出口审批意见关照件等药品注册行政允许文书履行电子化,药品注册行政允许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具备等同司法效劳。
特此布告。
国度药监局
2024年4月2日